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提示函
  • 发布时间:
    2024-01-11
  • 发布人:
    学生处
  • 浏览次数:
    411

各二级学院: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,扎实做好寒假期间的就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:

一、就业服务不断线,促进毕业生成功就业

1.各类招考不断线。寒假和春节期间会有大量的求职考试机会,如国家公务员、各省、市公务员、选调生考试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招聘等,各学院要积极收集、整理、推送各类招考信息,精准推送给毕业生,力争做到就业信息来源广、更新快、推送准。

2.线上招聘不断线。学生处(学生就业指导中心)寒假期间将继续开展线上招聘活动,通过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(//www.qioeuc.com/)、学生工作群、就业在线QQ群等渠道进行发布。各学院要继续开好线上专场招聘活动,同时引导毕业生积极参加当地及周边地区举办的各类线下招聘活动。

3.拓展岗位不断线。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就业服务主渠道作用,利用寒假主动联系用人单位,进一步拓宽就业市场,寻求就业岗位,开展访企拓岗活动,确保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。

4.就业帮扶不断线。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寒假时间“一对一”精准指导困难毕业生求职就业,落实“113”工程,为每位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至少修改一次个人简历、指导一次应聘面试、精准推荐三个就业岗位。深入走访慰问脱贫家庭、低保家庭、零就业家庭、残疾等毕业生,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困难,按照“一人一档”“一人一策”要求困难毕业生“应跟尽跟”“应帮尽帮”

5.就业指导不断线。各学院要开展积极向上、生动活泼、形式多样的就业指导,引导毕业生树立积极的就业观、职业观、价值观。有条件的学院可组织毕业生线下走进企业现场观摩、实地体验,提升就业能力和供需匹配精准度,为毕业生提供全景式、沉浸式职场体验。

二、谨防求职陷阱,促进毕业生安全就业

1.各学院要指导毕业生在求职前查询应聘单位的基本情况,以防不法分子编纂虚假公司或冒充其他单位进行虚假招聘,骗取钱财。

2.求职过程中若遇到收取报名费、体检费、测试费、保证金等各类费用的情况,一般为虚假招聘,提示毕业生不要缴费,终止求职过程。各学院要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(聘用)合同或就业协议书保护毕业生个人合法权益

3.各学院要提醒毕业生要提前告知家人自己的求职行程,做好人身、财产安全防护。同时引导毕业生诚信求职并防范求职风险,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就业歧视、招聘欺诈培训贷”等问题,及时通报并发布警示提醒。 


 

 

学生处(学生就业指导中心)

2024年1月1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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