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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
2018-06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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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人:
就业指导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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浏览次数:
353
因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(人事代理聘用),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(一)坚持公开公平,竞争择优;
(二)坚持考试考察,择优聘用。
二、招聘岗位
小学语文教师2名、小学科学教师1名,具体要求见附件1。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二)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遵纪守法,无不良行为记录;
(三)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(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8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);
(四)身心健康,能适应岗位要求;
(五)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(见附件1)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报考:
(一)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;
(二)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;
(三)现役军人;
(四)经政府教育部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;
(五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、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;
(六)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1.网上报名:
应聘人员填写附件2、附件3及个人简历,邮件以“应聘岗位-专业-学历”打包压缩发送至:2591018267@qq.com。
报名截止时间:2018年7月8日24:00。
2.现场确认
(1)现场确认时间:2018年7月12日9:00—17:00。
(2)现场确认地点: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小学
(3)携带材料: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、材料:
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,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、学生证原件、普通话证书原件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。
属社会人员的,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、学历证书原件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(证件)原件等材料。
属机关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,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、学历(学位)证书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(证件)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,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。
上述人员中,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8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,可凭市、县(市、区)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参加资格初审。
(4)根据安徽省财政厅、安徽省物价局财综〔2013〕2568号文件规定,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,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。
(5)资格审查并缴费结束后,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:1,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。
(二)统一笔试
1.笔试科目和内容。
笔试为《教育综合知识》和《学科专业知识》两科,所有考生均需参加。
笔试范围以《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》为准。
2.笔试时间: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3.笔试成绩计算。
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,按《教育综合知识》占40%、《学科专业知识》占60%合成笔试成绩。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,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,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,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。
4.笔试成绩公布。
(三)现场资格复审
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。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,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,则一并进入。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,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(证件)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审验。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,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。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,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。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,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(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,并列进入)。
(四)专业测试
1.测试时间:另行通知。
2.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,采取上课、说课等方式进行,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、仪表举止等。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,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,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。
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,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(总成绩=笔试合成成绩÷1.2×60%+专业测试成绩×40%,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,四舍五入),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:1比例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、考察人员名单(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,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、笔试中“学科专业知识”成绩为依据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)。
(五)体检与考察
对拟参加体检、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。体检须在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,体检标准参照《关于修订<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>的通知》(教秘人〔2004〕56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师〔2011〕1号)执行。体检工作结束后,由医院出具“合格”或“不合格”的结论性意见,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。
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(学业成绩)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。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,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,做到全面、客观、公正,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。对考察、体检出现缺额的,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,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,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,体检、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。
(六)公示与聘用
安徽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,公示时间为一周。公示期满,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予以聘用。被聘用人员,如果有工作单位,请自行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工作关系后,方可到安徽医科大学人事处办理入职手续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,取消其聘用资格,公示后不再递补。
五、相关待遇
1.具体待遇根据安徽医科大学相关文件执行。
2.聘用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管理。
六、联系方式及地址
1. 0551-65161096(陈老师)
0551-65161026(汪老师)
2.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81号